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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团伙骗取24处房产借出297万实际要还3200万元 [打印本页]

作者: LoveYanzi    时间: 2019-1-3 14:23
标题: 团伙骗取24处房产借出297万实际要还3200万元
新快报讯 记者何生廷报道 1 月 2 日,记者从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犯罪嫌疑人朱某某、卢某某等五人因涉嫌诈骗罪已被批准逮捕。
现初步查明,该团伙自 2016 年以来,以从事民间借贷为幌子,大肆实施 " 套路贷 " 诈骗活动,截止被抓获时止,先后对 88 名被害人实施诈骗,涉案金额高达 3200 余万元,另骗取被害人房产 24 处、机动车 2 辆及高档手机等其它财物若干。
据花都检察院介绍,这是花都区破获的首宗 " 套路贷 " 犯罪案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3200 万借贷金额 实际到手不足 300 万
据了解,在本案中,犯罪嫌疑人会主动要求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借贷假象。首先,以收取 " 保证金 " 的名义虚高借款金额。如被害人杨先生要借 10 万元,犯罪嫌疑人表示同意,但同时以为了保障借贷资金安全,声称日后若发生诉讼将会有律师费、诉讼费等支出为由,要求预先收取 10 万元的保证金,由此,诱骗杨先生签订的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就变成了 20 万元。
而在本案中,经初步统计,嫌疑人虚高的合同金额总计达到了 3227.5 万元,而各被害人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总计只有 297.75 万元,虚高达 10.84 倍。
其次,以 " 空白合同 "、" 阴阳合同 "、" 口头约定 " 的方式掩盖非法的高利贷。在此类 " 套路贷 " 中,犯罪嫌疑人索要的利息一般都高达月息 6%-10%,个别极端情况下,甚至达到日息 100%,但这些要求并不会写在合同上,采取签订 " 阴阳合同 "、" 空白合同 " 的方式来规避国家对于民间借贷最高利率的限制性监管规定,而这些合同并不会交给被害人,以便其随时根据需要添加任意内容。
最后,以 " 行业规矩 " 等名目,克扣被害人实际取得的借款金额。合同签订后,犯罪嫌疑人会以行业规矩为由,收取 " 砍头息 "(即第一个月的利息)、上门服务费、放款折扣等费用,被害人实际取得的借款额实际上只有大约八成。


网络图片
制造虚假银行流水 逼迫支付 " 保证金 "
上述案例中,犯罪嫌疑人将 20 万元的虚高借款以银行转账方式打入被害人杨先生的银行账户,随即立即让杨先生通过 ATM 机、银行柜台取现交还;如果遇到银行下班而无法支取大额现金的情况,嫌疑人还会采取变相软禁的方法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直到实现其目的为止。
本案中,被害人黎先生在收到嫌疑人支付的虚高借款后,银行已经下班,无法即时支取 20 万元的巨额 " 保证金 ",嫌疑人就以办完事要感谢、放松为借口,逼迫黎先生请吃饭、桑拿,整整一晚紧紧跟在黎先生身边,监视黎先生打出或接听电话,直至次日早上银行开门营业,黎先生在柜面取出 20 万元现金交给嫌疑人,嫌疑人这才作罢。
花都检察院表示,在金额较小的借贷中,嫌疑人则会让被害人手持 " 保证金 " 现金拍照存证。通过这样的套路,相关的银行账户交易记录或其它证据就会与虚高借款合同金额一致,造成嫌疑人实际支付了全部借款资金的假象,同时也为后期其通过虚假诉讼占有被害人财物做好了充分的 " 法律 " 准备。
多次恶意垒高借款金额 95 万占有老人天河区房产
此后,当借款人无力按时偿还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会加紧催收,并会 " 按约 " 加收所谓的罚息、违约金等。花都检察表示,这才是 " 套路贷 " 的真实目的,并非被害人的那点利息,而是被害人的全部 " 财产 "。
在这时,催债的嫌疑人会请出同伙来 " 接单平账 " 以 " 帮助 " 被害人渡过难关,介绍被害人向同伙借更多的债务,从而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本案中,黎先生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经过两次 " 加垒 ",债务数额从 6 万元变成了 26 万,而被害人杨先生则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经过 5 次 " 加垒 ",债务总额从 2 万变成了 75 万,足足增加了 37.5 倍,这其中并不包括他们此前已经向犯罪嫌疑人支付的利息、罚息、违约金、手续费、中介费等损失。
对于有不动产的被害人,则采取另一种套路。首先,在签订借款合同时,要求被害人同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虚高的借款金额约定为购房定金,一旦被害人无力还款时,要么贱卖房子,要么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义务。
其次,以给债权提供担保的名义诓骗被害人到房管部门进行房屋买卖的 " 网签 ",谎称只要被害人按时还款就会解除 " 网签 ",从而锁定被害人房产,彻底阻断被害人今后自由处分房产的可能性。
最后,在被害人无力还款时,逼迫被害人卖房还债或者以房抵债,被害人若不同意,就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提起民事诉讼来占有被害人的房产。
本案中被害人徐某夫妇是广州某大学的退休教师,八十多岁高龄的夫妇二人落入本案嫌疑人的圈套后,仅短短两个多月时间,老两口位于天河区成熟地段的房子就变成了嫌疑人的财产,而这套市场价值高达 350 余万元的房子,嫌疑人通过各种套路的叠加使用,仅用了 95 万元就攫取到手。
何为 " 套路贷 "
据介绍,一些不法分子以民间借贷为名行违法犯罪之实。" 套路贷 " 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民间借贷,而是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 " 虚增债务 "、" 制造资金走账流水 "、" 肆意认定违约 "、" 转单平账 "、" 虚假诉讼 "、" 暴力讨债 " 等手段,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的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的总称。
" 套路贷 " 是有预谋有组织的犯罪,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在日常生活中,五花八门的贷款小广告打着所谓的 " 无抵押、免息 "、" 放款快,即时到账 "、" 还贷灵活 " 等旗号来吸引潜在的客户,此外,犯罪嫌疑人还会在微信群、贴吧、QQ 群、微博等网络平台上打出这些广告。
与被害人取得联系后,犯罪嫌疑人会以提供上门服务为由,前往住所进行所谓的调查,其真实目的则是为了搞清楚被害人的住所地,以便日后能够随时上门讨债;同时以评估被害人的还款能力为由,套取被害人的个人和家庭财产信息,有不动产的就会查册;同时还要求留下被害人身边至少十名亲友的联系方式,为后期轮番 " 轰炸 " 式的催收准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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