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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房产将来可赎回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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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6 17:14: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的日益加重,我国老年人口越来越多。然而,很多时候单靠领取退休工资并不能满足老年人全部的生活需求。如何解决目前老龄化加剧背景下的养老问题是当下的一大难题。为解决这个问题,幸福人寿也在努力探索,推出了 " 房来宝 " 这一产品,引领人们走进养老的新时代。
" 房来宝 " 这一产品是根据 " 以房养老 " 的思路来推出的,因为我国老龄化问题突出,但对于拥有房产的老人来说,《物权法》颁布后,房产到期可以延续,所以推出这个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来为老龄化的这一群体提供多一个保障,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从老龄化群体来看,大部分退休老人都是 " 有房富人,现金穷人 ",从保险公司自身的情况来看,保险公司自身的大量资金和中国老年人的大量房产是一个很好的互相转化的资源,从而实现金融机构和养老的结合。
对于如何保障投保人的权利,据幸福人寿介绍,作为国家保监会通过的项目," 房来宝 " 这一业务的资金流通已引入第三方机构,保证公开、公平、透明:精心挑选声誉、口碑较好的当地评估机构和律师事务所、金融库等,为房产抵押提供绿色见证,保障双方权益;得到保监会批复承认,经过监管机关严审。
而对于有子女的老人来说,房产继承是个问题,幸福人寿也有考虑到这一方面。因此,针对有子女的投保人,必须经过子女同意,在子女陪同下前去公证机构签署协议,或者老人提前写下遗嘱让子女继承,老人去世后可以通过相关手续把发给老人的养老金连本带利归还,就可赎回房产从而保证家庭的和谐和避免财产的纠纷问题。爱南京 · 南京晨报记者 肖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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