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1

镇江0511之家

  • 打造本地最大生活服务平台
搜索
猜你喜欢
查看: 54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婚前办理房产证,婚后办理房贷手续,离婚时房子应该如何分割?

[复制链接]

531

主题

531

帖子

1233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1233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8-15 19:35: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房产分割是离婚夫妻最重视的一个环节,毕竟在购买房子时大家都很用心的经营过,夫妻双方一般都想要得到房子。那么,自己按揭还款离婚还会均分吗 ? 离婚房产会如何分割 ?


网友咨询:
请问法律人士:男方在结婚证办理前交了房屋首付款并签购房合同,但房产证办理在结婚证办理之后,办理房贷手续是在领了结婚证后,还了一年房贷后双方要离婚,请问房子如何分割?
浙江星耀律师事务所姜文鸽律师解答:
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姜文鸽律师补充:
一、婚前购买的商品房 ( 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 ) ,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 ;
二、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
1. 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三、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四、婚前以一方名义购买的按揭商品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归还贷款的,在离婚时已经取得房屋完全产权的 :
1. 婚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那方是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权利义务由该方承担 ;
2. 婚前由一方名义支付的首期属于支付方个人财产 ;
3. 该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
1992 年从事律师工作,期间办理了大量的刑、民案件及法律援助案件,业务操作娴熟。2007 年曾获得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呼。秉承 " 诚实做人、踏实做事 " 原则,认真办理每起案件,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姜文鸽律师总结:
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 , 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文章来源:法妞问答
站内编辑:格子菲
文章审核:超引力


收藏收藏

这是一种鼓励!你懂的~

×

打赏支付方式:

打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亲,赶快加入我们吧!
X
镇江0511之家X

0511.net镇江网 分享生活 温暖你我

0511.net镇江网|镇江大小事,尽在镇江网! 镇江网由镇江亿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组建。镇江网汇集了镇江本地新闻信息,视频专题、国内外新闻、民生资讯、社会新闻、镇江论坛等。镇江网是镇江地区最具影响力的综合性门户网站,是镇江人浏览本地新闻的首选网站。...

点击查看详情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