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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强闯女客户房间,逼得对方要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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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7 10:35: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许多市民都通过房产中介公司来获取房源信息,房产中介公司员工通过提供服务获取报酬。但是,近日,沪上一家房产中介公司员工邵某却认为客户李某 " 跳单 ",邵某恼羞成怒,竟然闯入客户李某的住宅,并通过抢夺手机等手段要挟李某,最终锒铛入狱。


今年 5 月,民警接李女士报案:称其家中有人闯入,并被闯入者邵某抢夺了手机,期间还多次受到对方的言语威胁。
原来,邵某是房产中介公司的员工,曾帮助李某寻找房源租房。不料,邵某认为:李某私下与房东签订了租房合同,邵某认定这是 " 跳单 " 行为,便找上门强行向李某索要中介费。
邵某随即破坏了门锁,还抢夺李某的手机、并将其逼至阳台上,李某说:再逼我我就跳楼了。邵某见状,出于怕把事情闹大,才悻悻然离开了李某的住处。


" 被害人李某某准备租房,找到了 " 我爱我家 " 房产中介看房。看中本区祥龙小区一套房子。后因中介费太贵,就私下与房东签订了租赁协议并入住。该房产中介的经理,也就是犯罪嫌疑人邵某某得知这个情况后,在 5 月下旬的一天,带着其他员工到李某某处讨要中介费。"
李某某当时未予回应。邵某某就先后通过强行踹门、撞门的方式,破开李某某住处的大门和卧室门,进入李某某所在的卧室内追讨中介费。期间,还夺走李某某的手机,要挟李某某支付中介费。


李某某受到惊吓后,带着一名幼童躲到阳台上。过路人帮李某某报了警。随后,李某某声称要跳楼自杀,邵某某才带着员工离开。
被害人李女士说,她是因为中介报的中介费过高才选择与房东签合同,她并不认为私下签订租赁合同也要交中介费,这种想法惹怒了邵某。
邵某今年 30 岁,河南来沪,已婚有一 1 岁半女儿,他是 " 我爱我家 " 房产中介租赁部经理,他的下属向他抱怨租客 " 跳单 " 的行为。


邵某说:" 之前跟我说:有这个客户(李某),客户找好了,她去核实这名客户是不是找到房子了。帮房东核实,核实好之后,感觉现在的租客就是她之前带过的客户。然后他就过去,我说你去核实一下。然后她就过去核实了,核实了一下确实是那个客户,那个客户跳单了嘛。"
邵某到达李某住处后,要求对方有一个合理的解释。但李某不回应的态度激怒了邵某,邵某随后有了踹门等暴力行为。邵某交代:去之前还和员工说不要发生冲突,但当时还是没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做错了事。


邵某:" 我们带你看房看了十几天了,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你这样做觉得能对得起我吗。而且这个价格也帮你谈下来了,本来是 2800,帮你谈到 2600 了。她就不开门,我就敲门 20 下吧,大概 1 分钟左右,她还是不开门。"
" 不开门我就用力拍,还是不开。我说你最起码你要说一下情况,不给我们中介费你要说一下情况。最起码开个门说个话,她不开。然后我就憋了一肚子火。我感觉她心虚、理亏。我们去之前还说,千万不要跟客户发生冲突,去之前也跟她说了。但是当时的情况窝了一肚子火,没有控制住自己,一时冲动,用手把客户门给掰开了。"


被害人说:邵某敲门时她当时正在洗澡,没有想要开门的打算。后来她听到对方的声音越来越大,并有了砸门踢门的举动,甚至听到了撬门的声音。李某由于害怕便躲进卧室的阳台向外寻求呼救,并大喊要跳楼自杀。呼救过程中,李某大喊要报警,却被邵某抢走手机。
当时李某某知道对方是上门来催讨债务的,但是她可能顾及中介费比较贵,也不愿意支付,而且她当时在洗澡,衣服也还没有穿上,所以她比较惊慌,就没有回应邵某某。
检察机关认为:邵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侵入住宅罪,家属已对李某进行赔偿并得到李某的谅解。
检察官表示:" 采取破坏性的手段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45 条之规定,已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鉴于邵某某的家属已经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现阶段,我院对邵某某做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检方提醒:在遇到类似状况时,要沉着冷静,做好沟通,寻求其它合理合法手段解决,避免采取过激行为。
本案中被害人的遭遇、一方面折射出住宅权利人的居住安全权利的保护问题,一方面也反映出了房地产交易中存在的不规范交易的现象。
住户如果遇到本案中被害人经历的情形,要沉着应对,先和对方讲道理、沟通。如果对方不听,并有进一步侵犯行为的时候,应当及时通过联系小区物业、报警、向窗外呼救等方式进行自救。
此外,当前看房人越过房地产中介私下和房东签订合同并不少见。看房人和房地产中介一开始应当签订规范的纸面合同,以避免后续纠纷的发生。一旦纠纷已经发生,则应当通过合理正当的途径来解决。


有网友认为这客户不太厚道
中介大热天的带人看房
最后却一分钱都不给不地道
但这中介反应也太过激了
明明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的事
自己却最终锒铛入狱、得不偿失


也有人觉得应该在最初就签订合同
这样就不会有跳单的情况发生


还有人觉得有的中介费用太高
确实让人无法接受
但客户一开始应该询问清楚
如果觉得中介费高可以找别家便宜的
既然拜托了中介,就应该付钱


(网络配图)
" 跳单 " 行为亦称为 " 跳中介 ",是指买受人或出卖人已经与中介(公司)签署了预售确认书、委托求购协议或出卖协议,中介公司已经按照协议履行了提供独家资源信息并促使买卖双方见面洽谈等促进交易的义务,买卖一方或双方为了规避或减少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向中介交付中介费的义务,跳过中介而私自签订买卖合同的行为。
有跳单行为的存在,说明业务流程不规范,没有在一开就就签订书面合同,之后才会导致纠纷发生。
(网络配图)
目前,房产中介存在着一些不规范行为。有的中介会在网上以低价发布假房源,吸引客户。当打电话过去咨询中介时,中介会以房源已租售等原因拒绝看房,继而推荐价格更高的房源。因此,最好直接联系中介到实地看房,以防上当受骗。
中介和看房人之间的互相不信任,往往导致悲剧发生。看房人觉得中介费太高,与房东私自签订合同。中介发现看房人跳单,没控制住自己,一时冲动酿成不良后果。
(网络配图)
中介要赚钱,看房人想省钱。为了保证程序顺利进行,不能听从口头承诺,双方应该签订合同,这样双方才能达到自己想要的目的。
看房人如果自己经济状况不佳,可以先去中介询问价格,若觉得价格太高,可以找更便宜的中介看房。
如果最终没有达到自己预期的效果,切不可过于激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合法解决争端。强行跑到别人家里去,登堂入室就过激了。
对于客户来说,在选择一家中介机构时,大家要仔细分辨这是不是一家合法合规的中介机构。机构应该在醒目的位置公示营业执照、备案文件、收费标准等文件。如果没看到这些内容,就有理由怀疑该中介的规范程度了。


(网络配图)
在签文件的时候,客户一定要看清楚合同的内容,如有疑惑的地方,要及时向对方询问。有的客户贪方便,文件都不仔细看就直接签了,最后吃亏也很难挽回了。
不要相信中介的口头承诺,一定要索要发票。如果在交易过程中发现了问题,一定要保留一切证据,便于投诉或起诉至法院。
对于中介来说也是如此,流程规范,保留纸质文件。一旦发现问题,就可以及时追责。
要让双方都不吃亏,还是要规范流程,口头承诺不作数,白纸黑字最靠谱。另外,遇事不要冲动,文明社会,文明解决问题,谁先动手谁理亏。
【部分内容源自:网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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