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1

镇江0511之家

  • 打造本地最大生活服务平台
搜索
猜你喜欢
查看: 40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南山男子买房12年还拿不到房产证背后原因让人气愤

[复制链接]

559

主题

559

帖子

1709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1709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9-8 15:36: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日前,家住南山区现代城华庭的汪女士向消息报记者爆料称:
其父亲汪老先生 2006 年从楼盘开发商处购买了现代城华庭 4 栋 31A 单位,从 2007 年一直居住至今已有十余年,但至今还没拿到房产证。
目前汪老先生已 78 岁高龄,他担心若拿不到房产证,无法证明房产所有权,就会有失去房产、无法养老的风险。
汪女士表示,从 2013 年起,他们一家便多次要求开发商宏明国际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深圳市宏明木业有限公司,下简称 " 宏明国际 ")协助办理房产证,却被以各种理由拖延,让他们不得不怀疑开发商 " 一房两卖 "。


▲汪老先生与宏明国际签订的认购书。 消息报记者 余梓宏 摄
"
记者调查
"
01
交了定金和首付款,按揭却迟迟未能办理
据汪女士及家人回忆,2006 年 12 月,汪老先生在宏明国际销售代表黄杰的介绍下,与宏明国际签订房地产认购书,并支付了相应的定金和首付款,购买了现代城华庭 4 栋 31A。记者在汪女士提供的 " 现代城华庭认购书 " 上看到,认购书上有汪老先生的签字及宏明国际的公章,写明 " 认购价格为 1926734 元,首付金额为 20%",并协商余款由汪老先生委托宏明国际以 " 特惠银行按揭 " 的方式支付。
随后,宏明国际要求汪老先生一家等候按揭办理通知,却迟迟没有音讯。其间,汪老先生多次致电宏明国际,对方均表示 " 很快就能审批过来 ",并安排该公司吴小姐跟进办理购房合同、银行贷款等相关手续。2007 年 6 月,汪老先生验收并入住该单位,但按揭仍无结果。2007 年 9 月, 汪老先生再次联系宏明国际," 当时宏明国际建议我们直接把房款交给他们公司,有多少支付多少,会尽快联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 ",最终汪老先生还是以付现款的方式,分期向宏明国际付款,截至 2009 年 7 月 24 日,共支付了 100 万元 。
02
一次性付清尾款即可办房产证?
2009 年,现代城华庭被爆出一房多卖、业主无法办理房产证的情况。汪老先生一家便向吴小姐要求签订可在规土委备案的正式买卖合同。" 吴小姐当时回答:房子都已交付给你使用了,还有什么不放心呢?" 汪女士说,对方还要求一次性付清房子的所有余款 80 万元后,就会帮忙办理房子的产权过户。
汪女士向记者展示了相关付款凭证及宏明国际提供的收据,上面写明了支付款项为 " 现代城华庭 4 栋 31A 楼款 "。"2012 年 9 月,我们便付清了 80 万元余款,但几个月过去了,还是没能办理房产证。当时宏明国际还表示‘会解决的,等通知’。"
消息报记者近日致电吴小姐核实相关情况时,她以 " 年代久远,记不清 " 为由拒绝接受采访。但记者从汪女士提供的一份录音文件中了解到,疑似对方工作人员的确曾表示 " 公司希望一次性收齐 80 万元房款再帮你办 "。
汪女士提供的另一份电话录音显示,2015 年 1 月,汪女士致电吴小姐质疑为何房产证办不下来,对方表示 " 由于销售员疏忽,导致房屋一房两卖 "。在此次对话中,对方曾提议以将购房款退给汪老先生来解决问题,遭到汪女士拒绝后,对方表示要 " 走司法程序来解决 "。汪女士表示,之后多次要求完成过户手续均被拖延。
03
无法正常办理过户手续,
且一直未签订买卖合同
多次沟通后,2015 年,吴小姐向汪女士出示了一系列资料。记者从汪女士提供的复印材料 " 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 上看到,现代城华庭 4 栋 31A 早已于 2003 年备案在一位黄某名下,并曾向银行办理抵押手续,2013 年黄某才还清抵押款项,并从银行赎回产权。记者从深圳市房地产信息系统查询到,现代城华庭 4 号楼 31A 显示为 " 已备案 "。
吴小姐出示的另一份材料中包括黄某的护照影印本。汪女士称,对方提供的这份证据显示黄某是持伯利兹护照进行房产登记备案的,并称由于护照更换,护照号码出现变更,在办理相关过户手续时,不动产中心无法确认为同一人,所以 " 无法正常办理 "。" 当时吴小姐还表示,如果要证明两本护照同属黄某,需要回伯利兹,但黄某年事已高,无法回伯利兹办理。过户手续就卡在这里。"
汪女士认为这套说辞有明显漏洞。" 由于伯利兹与中国并未建交, 我致电了伯利兹驻新加坡大使馆,他们表示,护照号码是不会改变的,且如果需要伯利兹相关部门出函证明新旧护照是同一人的话,公民只需要电邮其公民身份证明、新护照和旧护照影印本到领事馆。"
除了办理过户手续被卡,让汪女士一家更焦心的是,开发商一直没有与汪老先生补充签订 " 预售买卖合同 " 或 " 买卖合同 ",根本无法完成过户过程。记者致电宏明国际相关负责人核实情况,该负责人并未回应记者相关提问,并称 " 这件事要走正常渠道解决 "。而在汪女士提供的录音中,疑似该工作人员则称:" 这个问题我们无法解决,你们找其他渠道吧!"
04
房主究竟是谁?
汪女士质疑,为何房产 2003 年备案在黄某名下,但汪老先生 2006 年认购时,黄某的房产备案并没注销,开发商有 " 一房两卖 " 嫌疑,那么,黄某究竟知不知情呢?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周凤玲告诉记者,若宏明国际涉嫌 " 一房两卖 ",房屋早已被第三方合法持有,汪老先生的认购书在法律上便属于 " 履行不能 ",无法要求宏明国际将房屋转让给汪先生;但如果可证明黄某与宏明国际有关联关系,不是善意第三人,即可要求黄某将房屋办理转移登记给汪老先生。
实际上,根据工商登记信息及媒体公开报道,黄某与宏明国际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黄某为某知名集团创办人,该集团官网的公司架构图显示,宏明国际为其子公司;其官网介绍中也提及,现代城华庭为其业务之一。记者还检索发现该官网刊登的一篇文章中,黄某接受采访时曾说:" 我们以较低价格出售现代城华庭,就是要让普通人买得起房子 ……"
那么,现代城华庭 4 栋 31A 的房主究竟是谁?
律师说法
建议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业内人士表示," 一房两卖 " 现象主要是因为以前楼市不规范,开发商由于资金周转不足,便将房屋先备案在关联人名下,再由关联人向银行进行抵押贷款,换取资金流,但多数情况下,应在交付楼前就注销登记备案。据了解,深圳早已明令禁止 " 一房两卖 " 现象。《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地产销售活动中,不得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
北京市尚权(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甘定中表示:" ‘一房两卖’行为不仅不合理,更是违法的。" 甘定中告诉记者," 一房两卖 " 破坏了现有的市场规则,不符合合同法的精神,也不符合经济交往的诚信原则;此外,还可能违反有关民事法律的规范,程度严重的可能触犯刑法," 最终还要看双方具体的证据材料以及交涉手段 "。
目前,汪老先生有当初签订的认购书、向宏明国际付款的相关证明、2007 年入住单元时的验收证明、缴纳管理费和水电费证明等相关材料,但他还是担心,如果采取法律手段,会有一些不确定性的风险存在。
甘定中建议,由于时间拉得较长,因此最好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由于收款多年却没签订合同,建议汪老先生前往房屋交易部门咨询,是否可以通过补充相关手续办好房产证;如果说房产交易部门认为需要走法律程序,那么则通过法律程序维护汪老先生的合法权益。"


收藏收藏

这是一种鼓励!你懂的~

×

打赏支付方式:

打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亲,赶快加入我们吧!
X
镇江0511之家X

0511.net镇江网 分享生活 温暖你我

0511.net镇江网|镇江大小事,尽在镇江网! 镇江网由镇江亿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组建。镇江网汇集了镇江本地新闻信息,视频专题、国内外新闻、民生资讯、社会新闻、镇江论坛等。镇江网是镇江地区最具影响力的综合性门户网站,是镇江人浏览本地新闻的首选网站。...

点击查看详情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