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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积分落户:有房产最高加90分100分以上可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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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16 20:51: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信息时报讯据南京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消息,南京市近日公布修订后的《积分落户实施办法》。《办法》明确:房产面积每满 1 平方米计 1 分,最高不超过 90 分。
《办法》明确,在南京申请积分落户,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 24 个月;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积分落户指标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组成。基础指标包括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连续居住年限。加分指标包括年龄状况、婚姻状况、文化程度、技术技能水平、服兵役情况、住房情况、落户地区、纳税、社会服务、表彰奖励、带动就业、科技成果十二项指标。减分指标为本违法行为、不良信用、刑事犯罪记录指标。
申请人符合本办法规定,累计积分达到 100 分,即符合落户条件。
其中,房产情况方面,面积每满 1 平方米计 1 分,最高不超过 90 分。政府提供的共有产权住宅用房,按本人产权比例计分。租赁住宅用房不计分。
年龄情况方面,40 周岁的计 5 分,每减少 1 周岁增加 1 分,最高不超过 20 分。40 周岁以上不赋分。
婚姻状况方面,配偶系本市户口,办理结婚登记一年以上的 ( 符合投靠配偶政策除外 ) ,且一直维持该婚姻状况的计 10 分。
落户区域方面,申请落户江宁区加 30 分、浦口区加 40 分,申请落户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加 50 分。落户其他行政区不加分。
《办法》明确,总积分达 100 分以上的,应当在 5 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办理落户手续。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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