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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关于“房产交易”短短一句话,刷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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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24 10:45: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记者 | 张子雨
买房时的公摊面积一直备受争议,要求取消的呼声也从没有断过。近日,住建部官网发布《关于 < 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 > 等 38 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出,住宅建筑应该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短短的一句话,成为昨天刷屏的消息。因为一些市场人士将此解读为,房地产交易将告别 " 公摊面积 "。


啥是 " 公摊面积 "?
公摊面积,指的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简称,它与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构成了一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一般包括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梯前厅等等。
那么,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公摊面积,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浙报传媒地产研究院院长丁建刚以一间建筑面积 100 平方米的房屋为例,给我们算了一笔账。
丁建刚:套内的建筑面积是由套内的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也就是家里的分隔墙,比如你的卧室和厨房,和卫生间之间的分隔墙,这个都是要算在套内的建筑面积里面。然后再算一个套内阳台面积,这三部分组成了套内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再加公摊面积才是我们的建筑面积。如果你的建筑类型是公摊面积比较大的住宅,那么套内的使用面积不要说 80,可能 75 都不到,甚至是 70。


公摊面积问题积弊已久
从 1998 年进入商品房时代开始,由购房者分摊购买的共有建筑面积,就因不符合国际惯例、现有法律法规没有设定上限等问题一直引发争议。而近年来,随着商品房价格攀升,部分开发商更是利用普通购房者对公摊面积缺乏深入了解与测算能力,不断推高公摊面积和公摊系数。
曾经有媒体就此发表评论说:公摊面积问题积弊已久,越涨越多的公摊面积实质上已经侵占百姓的利益,也损伤了市场经济的公平与公正。中国房地产经理人联盟秘书长陈云峰说,如果把使用面积作为标准,就能让老百姓更直观地把房屋面积看得清清楚楚。
陈云峰:我们觉得是一个趋势,因为欧美基本都是这种计量面积的方法。它有一个好处就是特别直观,所以这一次我们觉得好就好在让消费者直接了解建筑。


计价方式改变不影响房屋价格
实际上,早在 2002 年,重庆就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对商品房的计价方式做出规定:商品房现售和预售,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价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商品房权证应当载明共用部位及设施。近几年,广州、北京等地也开始出现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探索。而且,目前在大多数的购房合同中,开发商前期宣传的都是以建筑面积来计价,而最终签订的合同当中,也基本上都是按照套内面积来计价。
不过,陈云峰认为,对于购房者来说,无论是按照建筑面积,还是按照套内面积,从总价来看,其实房子的价格并不会变化。
陈云峰:按照建筑面积和套内面积,消费者掏的钱是完全一样的。如果按照套内面积加上公摊,它实际的单价就便宜一些,然后你用便宜的单价乘以一个大的面积,跟用一个贵的单价乘以小的面积是一样的,所以我们觉得对于消费者出的钱没有影响。
房屋价格虽然不会变化,但是从建筑面积到使用面积,可以适当降低物业费和供暖费等长期生活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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