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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西柳州。
一女子在男友家照顾男方母亲,
因忘记关煤气罐阀门发生意外,
全身多处烧伤,
被鉴定为肢体四级残疾。
治疗期间男友一直在照顾她,
并承担了大部分医药费,
该女子的脸、双手和双脚
都留下了大面积烧伤痕迹。
2 年后,
男方提出分手,
理由是 " 没感情了 ",
女子崩溃表示,
自己没有收入,
工作又难找。
于是女子向男方索赔 5 万元,
却遭到男方拒绝。
对此网友们却意见不一。
有人觉得这是个意外,
况且男友承担了大部分的医药费,
也照顾了她两年,
已经仁至义尽了,
没感情不能勉强。
但也有人认为
女生毁了容,
且已残疾,
今后的生活难以保障,
既然提出分手,
给予相应的赔偿也是理所当然。
对此你怎么看?
来源:潇湘晨报
编辑:力洪
责编: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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